明星收入之高,早已经不是什么秘密,明星偷税漏税,也不是什么新鲜事。
但是偷逃税被罚1.06亿,竟然发生在邓伦身上,这就让大家有些惊愕了。消息一出,平地惊雷,于是,娱乐圈又冒出了新的计数单位:
1伦=1.06亿
毕竟,邓伦在娱乐圈口碑向来不错,有颜值,又有演技,为人憨厚,接地气,又被称作伴郎专业户,在娱乐圈几乎与花边绯闻绝缘,这么一个阳光耿直boy,怎会犯下如此大错?
直到后来,看到邓伦不咸不淡的一则道歉声明,才知此事绝非空穴来风。
树欲静而风不止!
随后,品牌方纷纷与邓伦解约。当年火爆全网的《香蜜》也将邓伦除名。
邓伦,怕是彻底要“凉凉”了。
邓伦呐,你咋这么傻呢!放着好好的阳光大道你不走,偏要剑走偏峰!为了一已私欲,葬送了大好前程!
炙手可热的流量明星,顷刻跌落翻车,邓伦走到这一步,其实完全是咎由自取!
邓伦,并非娱乐圈顶流,为什么他偷逃税款,在网上能掀起如此轩然大波呢?
作为公众人物,一旦涉及违法,那绝对是“零容忍”!
明星的收入,其实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。随便接个广告的收入,也许,就是很多普通人不吃不喝几十年也存不到的数额,赚这么多钱,却想方设法怎么偷逃应缴的税款,这让谁听着不寒心?

俗语说,知错就改,善莫大焉!
人民网的点评是:经税务机关提醒,督促,仍整改不彻底。
也就是说,税务部门早就给他机会整改了,但是,他却置若惘然,心存侥幸。邓伦完全是明知故犯,知错不改!
这就有些引起公愤了!大家喜欢邓伦,是因为他在众多电视剧中所塑造的正义、勇敢的形象深入人心。但是剧里剧外,差别竟然如此之大,这样的艺人,怎配称作偶像?
没有所谓的墙倒众人推,那些一心想要维护邓伦的si忠粉们该清醒清醒了。
娱乐圈需要的是正能量,而不是德行有亏的艺人。

再看看我们深圳,很多居民月收入达到5000,都要积极交个税。这5000元钱在明星眼里,也许只是他们平时吃的一顿饭,或者穿的一件衣服,根本入不了他们的眼。
一介普通民众,挣着为数不多的工资,尚且知道要缴纳税款,而一个流量明星,拿着天价的薪酬,享受着粉丝们的红利,头顶明星的光环,过着奢侈光鲜的生活,即便如此,仍不满足,还要想着钻法律空子,想着怎么偷税避税。
相形之下,高低可见。
依法纳税本应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身为明星,拿着高薪,最起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艺人,这是最基本的责任,只有行事光明磊落、德行配位,才能赢得粉丝的喜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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