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橡皮人》中有这样一句话,就是“再说,做买卖也没有强买强卖的。”,强制消费本就是一种无理取闹的行为,更涉嫌违法犯罪,在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六条中就规定道:以暴力、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但是在2014年的哈尔滨某停车场里,却发生了强迫他人消费的事情。3月18日晚上,曹大爷如往常般来到自己工作的停车场收费亭,和老伙计交接班,开始了一天的工作。如往常般,夜班的工作量很少,但也很熬人,但却在这一天,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曹大爷吓得不敢睡觉。(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)有时候会有些人来找他们问路,曹大爷也就会打开窗户或者门来帮着指一下,而且三月份的哈尔滨还是很冷的,有人想要进来取个暖,也不是不可以。而在这个狭小的收费亭中,那天晚上有名女子来敲门,曹大爷就让她进来了。
这名女子是小英,她进收费亭的目的可不是来取暖或者问路的,而是来要钱的。而且身肥体壮200斤的她,站在收费亭中直接就把曹大爷的退路给封死了,于是便在进来的一刻直接问曹大爷,要不要服务,只收50元钱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,卖淫人员判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小英询问对方,并提出50元的费用,这边属于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情节,影响社会风气和治安秩序,需要在看守所里反省一番。
这一问就把曹大爷给问懵了,什么情况,还会有这种事情?所以曹大爷并没有同意这名女子的要求,还挥手让她离开别来捣乱。看着曹大爷一心拒绝与自己发生关系,这次生意便做不成了,她心里焦急,今天拿不下这50元钱,很可能就吃不上饭了,所以这名女子非但没有离开,反而又一次要求对方和自己完成交易。于是便利用自己身材上的优势靠近了曹大爷的身边,并且关上了灯,要求对方给钱,然后完成交易。曹大爷不肯,还说这里有监控,于是打开灯,要求对方离开。而这并没有让小英放弃,随后又关上了灯,并对曹大爷动手动脚的,让曹大爷一阵膈应,随后又打开了灯,此时的曹大爷也明白了对方的意思,就是要钱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,猥亵他人的,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,情节恶劣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;猥亵智力残疾人、精神病人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曹大爷无意与小英进行交易,但是小英却利用胁迫的方式,强制要求对方来侵犯自己,还对曹大爷动手动脚的。这种情况便属于小英对曹大爷实施骚扰,这种情况便涉嫌威胁他人,是一种违法行为。于是便央求对方放过自己,他身上还有点钱,听到有钱之后,小英也就不再强求与他完成交易。随后便将曹大爷手上的900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抢劫一空,拿到财物之后的她并不满足于此,还对曹大爷接连拒绝自己的事情耿耿于怀,便抡起拳头,将曹大爷暴打了一顿,随后便扬长而去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财物的所有人、保管人使用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方法,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入户抢劫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小英的一系列奇葩行为让曹大爷在身心上受到了伤害,而且曹大爷交出财物也是迫于小英的骚扰和威胁。而收费亭正处于营业期间,不属于“户”的概念,但小英拿到钱后对曹大爷实施殴打行为,便说明曹大爷当时处于小英的暴力威胁中,小英的行为却涉嫌抢劫罪。好好地一个姑娘怎么就这么糟践自己呢?这位200斤重的女子是从吉林某农村来到哈尔滨赚钱的,1991年出生。但是她在家里时便是一副好吃懒做的样子,也没有坚持上学,所以一直没有找到能坚持下来的工作,身上的钱花完了,也就想到了这么一出。丢了钱财保住了自己晚节的曹大爷随后便离开了收费亭,那时的他情绪也处于崩溃状态,好好地工作却被一个妙龄少女给调戏了,最后还被抢走了钱。于是他便大哭着去找附近的朋友,借电话报警。而警方根据曹大爷的描述以及监控中的画面,很快便锁定了嫌疑人小英,而小英也将为自己荒唐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。
而且她还有过前科,2011年的时候,她便因盗窃罪,被判处刑事拘留四个月;在被放出来之后不但没有反省自身,在2013年的时候,又一次因盗窃罪被抓,被刑事拘留了五个月。这是她第三次违法犯罪被警方抓获。身强体壮的妙龄女子去欺负一个老人,想要和他发生关系挣点钱不成,最后出手将其暴打并抢劫身上的财物。既愚蠢又很可怜,她的工作能力连一个老人都不如,更是让自己又一次触犯了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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